在中國清朝乾隆年間,貪官太多怎麼辦?很簡單,把貪污標準上調就行了。1781年甘肅冒贈案爆發,全省113名官員涉賄,占文官總數七成。如果全殺,官僚體系直接癱瘓,于是乾隆只能“高舉輕放”,提高處死標準。案子主角王亶望,出身清官之家,卻把當官當生意。他靠捐納入仕,一路做到甘肅布政使,掌握財政與人事大權。甘肅貧瘠、多旱,他卻借機斂財,重開“捐監”,本應收糧,卻改收白銀,且集中到蘭州統一操作,徹底架空監管,層層分贓,連監察官都被拉下水。為掩蓋空倉,他又編造連年旱災,假贈災洗錢。朝廷帳面糧食“被消耗”,百姓卻啃樹皮。欽差來查,他臨時調糧做樣子,竟蒙混過關,还因此升官離任。繼任者王廷贊繼續貪,卻露出破綻。前線戰報稱大雨泥濘,与“連年大旱”矛盾;他又自掏四萬兩捐軍餉,直接暴露財源異常。乾隆震怒,下令徹查。最終查出113人涉案,贓銀280餘萬兩。按律本應重判,但人太多,只能分級處理:處死56人,其餘減刑發遣。一場贈災善政,成了系統性斂財工具;法律也被現實“調節”。至於真正的災民,始終沒等來那一粒救命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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