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1月28日發布了一份聲明,澄清了受聯邦證券法管轄的代幣化證券的規則。
該聲明由公司金融部、投資管理部和交易與市場部提供指導,概述了無論由原始發行人或第三方發行的代幣化模型,隨著國會推進《市場結構法案》,都屬於該機構的監管範圍。
“代幣化證券是指在聯邦證券法定義中列舉的金融工具,並以加密資產的形式呈現或由其代表,其中所有權記錄全部或部分保存在一個或多個加密網絡上或通過它們維護,”SEC的聲明中指出。
根據SEC的澄清,代幣化證券主要分為兩類,即“發行人贊助的代幣化證券”和“第三方贊助的證券”。
第一類允許公司在區塊鏈網絡上直接發行證券,鏈上帳本作為官方所有權記錄的一部分。這消除了傳統的鏈下數據庫記錄。然而,使用區塊鏈並不改變證券的法律地位,也不免除發行人在聯邦證券法下的註冊、披露和合規義務。
第二類是第三方贊助的證券,具有兩種模型。首先是托管型代幣化證券,第三方持有基礎證券的托管,該加密資產代表持有人通過證券權利間接持有利益,轉讓記錄在鏈上,但格式並不改變聯邦證券法的適用。
第二種模型是合成型代幣化證券,發行人將由他人發行的證券進行代幣化,提供經濟敞口,但不授予直接所有權或股東權利。
總的來說,SEC的聲明主要是澄清現有規則,而非改變法律本身,並強調基於區塊鏈的證券並非漏洞。此外,近期紐約證券交易所計劃建立一個24/7的區塊鏈交易平台,用於交易代幣化的美國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目前正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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