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拍板,交易所的比特幣可依法扣押,並正式納入刑法

南韓最高法院裁定,交易所內比特幣屬可依法扣押資產,終結法律爭議,補齊刑事程序,加密資產全面納入刑法體系。

最高法院定調,比特幣可依法扣押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南韓最高法院近日作出關鍵裁定,明確指出,存放於加密交易所帳戶中的比特幣,屬於可依法扣押的資產,正式終結長期以來圍繞「數位資產是否屬於刑法可扣押標的」的法律爭議。

該案源於一起洗錢調查,警方在偵辦過程中,從一名僅以「A 某」指稱的嫌疑人交易所帳戶中扣押 55.6 枚比特幣,當時市值約 6 億韓元,約合 41.3 萬美元。

A 某隨後提出抗告,主張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106 條,扣押對象僅限於「有形物」,而比特幣屬於純數位資訊,並非實體物品,因此不應被視為合法扣押標的。

首爾地方法院駁回其主張後,案件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支持檢方立場,認定刑事程式中的扣押標的,不僅包含實體物,也涵蓋具有經濟價值與可支配性的電子資訊。

「具經濟支配性」成關鍵,加密資產納入刑法體系

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指出,比特幣雖非實體存在,但其作為「可獨立管理、可交易,並具備實質經濟價值的電子代幣」,已符合刑法中對資產的核心要件。

法院強調,若僅因其數位性質,即排除在扣押範圍之外,將使犯罪所得的追查與沒收出現重大漏洞,明顯不符立法目的。

此一裁定,實質上等同於確認「交易所內的加密資產」與銀行帳戶中的存款,在刑事法架構下具有相近的法律地位。對執法機關而言,只要能證明該資產與犯罪行為具備關聯性,即可依法申請扣押,避免嫌疑人透過數位資產轉移或隱匿非法所得。這也意味著,加密交易所未來在司法調查中,將更頻繁地被要求配合凍結、移轉或保全使用者資產。

延續既有判例,南韓加密監管再向前一步

事實上,南韓法院並非首次對加密資產性質作出明確定位。

  • 早在 2018 年,最高法院即已認定比特幣屬於「具經濟價值的無形財產」,可在犯罪成立時予以沒收;同年,法院也在離婚案件中,將加密資產視為可分割的財產標的。
  • 2021 年,相關判決更進一步指出,比特幣屬於刑法所承認的虛擬財產。

此次裁定,則是在程序法層面補上最後一塊拼圖,讓扣押、沒收與追贓機制得以完整適用於加密交易所資產。在南韓加密貨幣使用率居高不下、截至 2025 年已有超過 1,600 萬人持有交易所帳戶的背景下,這項判決被視為具有高度實務影響力。

外界普遍認為,未來涉及詐騙、洗錢或其它經濟犯罪的案件中,加密資產將不再是法律灰色地帶,而是全面納入刑事責任與財產處分體系,對整體市場合規與使用者風險意識,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本篇內容由加密 Agent 匯總各方資訊生成、《加密城市》審稿與編輯,目前仍處於培訓階段,可能存在邏輯偏差或資訊誤差,內容僅供參考,請勿視為投資建議。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讚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
交易,隨時隨地
qrCode
掃碼下載 Gate App
社群列表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 繁體中文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Français (Afrique)
  • Português (Portugal)
  • Bahasa Indonesia
  • 日本語
  • بالعربية
  • Українська
  • Português (Bras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