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募基金产品分红管理的通知


1、自本通知之日起,公募基金产品拟分红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述产品上一次分红基准日至本次分红基准日之间,基金获限的净利润。货币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和股票型基金的分红不受本通知限制。
2、本通知精神要向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督察长当面传达。
3、本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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