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正對該國加密貨幣交易所根據現行銀行規定運作方式進行重大審查。此次重新評估由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共同牽頭,旨在檢視現有做法是否造成障礙,使較小的平台處於不利地位,並抑制數字資產領域的市場創新。## 單一銀行模式:起源與現行做法多年間,韓國採用一個非正式框架,要求每個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與一家指定銀行建立合作關係,以處理法幣交易。雖然此安排從未正式立法,但它源於遵守反洗錢(AML)規定與客戶盡職調查的需求。銀行最初採用這種一對一結構,是為了管理與波動性交易平台相關的合規風險。在此系統下,交易所完全依賴其銀行合作夥伴來處理以韓元計價的存款與提款。這種做法形成了一個門檻機制,從根本上影響了市場的發展,決定了哪些平台能夠運營以及其規模。## 市場集中與競爭劣勢一項由政府委託的研究調查顯示,現行銀行模式對競爭產生了重大影響。研究結果指出,專屬銀行合作關係使市場權力集中在少數幾個既有平台手中,同時也大大增加了新進平台的進入難度。大型交易所享有較佳的流動性與較快的交易結算速度,這些優勢是較小競爭者難以輕易模仿的。研究強調,流動性池仍高度集中於主導平台,形成一個自我強化的循環,對試圖擴展市場份額的新創公司不利。新平台不僅在用戶獲取方面面臨困難,還在獲得必要的銀行合作關係以提供基本法幣轉換服務方面遇到根本性障礙。研究分析指出,對所有平台一視同仁地施行統一的合規框架,無論其規模或風險狀況,都會對較小的運營商造成不成比例的負擔。研究人員認為,為高交易量交易所設計的監管要求,在應用於交易量較低、風險較小的平台時,可能會過於嚴苛。## 朝著彈性、風險比例的監管邁進參與此次監管審查的官員已表達對於重塑銀行規定在加密貨幣交易所行業中應用方式的開放態度。政府討論的焦點轉向是否可以採用差異化的合規框架,更好地反映不同平台的規模與風險暴露。根據參與政策討論人士的報導,監管機構正在探索階梯式合規標準,可能允許採取比例性監督,而非一刀切的規定。這一潛在轉變反映出認識到,處理有限交易量的小型平台具有較低的系統性風險,或許更適合採用更具彈性的銀行安排。FSC的內部分析建議,若能打破專屬銀行的限制,將有助於促進競爭,同時維持必要的保障措施。通過為低風險運營商提供多重銀行合作或替代結算安排,韓國可以多元化交易平台,並削弱目前由市場領導者享有的結構性優勢。## 加密監管與銀行模式審查同步推進銀行模式的重新評估是在影響韓國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更廣泛監管演變中進行的。立法者正推進數字資產基本法的第二階段,旨在建立一個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關於這項擬議立法的討論涉及多個複雜議題,包括對韓元掛鈎穩定幣的監管處理。該框架將允許發行穩定幣產品,前提是儲備資產由授權的保管人持有。然而,政策分歧仍在,是否應由專門的監管機構在發行前預先批准穩定幣發行商。立法時間表延伸至2026年,立法者故意延長提案截止期限,以便在有爭議的問題上達成共識。李在明總統公開支持這一監管倡議,並敦促官員以兼顧傳統金融公司與新興科技平台的方式,完成政策架構。官員們計劃將銀行模式審查的結果直接納入數字資產基本法框架,確保對銀行規定的改革與更廣泛的監管目標保持一致。這種整合方式表明,韓國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銀行問題視為整體數字資產政策的一部分,而非孤立議題。銀行模式審查與立法推進的融合,反映出一種成熟的監管理念——在促進加密交易所創新與維護金融穩定與消費者保護之間尋求平衡。隨著這些進程的展開,韓國的做法或能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在市場准入與合規要求之間的緊張關係提供範例。
首爾重新評估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銀行業務要求,以應對競爭擔憂
韓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正對該國加密貨幣交易所根據現行銀行規定運作方式進行重大審查。此次重新評估由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與公平交易委員會共同牽頭,旨在檢視現有做法是否造成障礙,使較小的平台處於不利地位,並抑制數字資產領域的市場創新。
單一銀行模式:起源與現行做法
多年間,韓國採用一個非正式框架,要求每個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與一家指定銀行建立合作關係,以處理法幣交易。雖然此安排從未正式立法,但它源於遵守反洗錢(AML)規定與客戶盡職調查的需求。銀行最初採用這種一對一結構,是為了管理與波動性交易平台相關的合規風險。
在此系統下,交易所完全依賴其銀行合作夥伴來處理以韓元計價的存款與提款。這種做法形成了一個門檻機制,從根本上影響了市場的發展,決定了哪些平台能夠運營以及其規模。
市場集中與競爭劣勢
一項由政府委託的研究調查顯示,現行銀行模式對競爭產生了重大影響。研究結果指出,專屬銀行合作關係使市場權力集中在少數幾個既有平台手中,同時也大大增加了新進平台的進入難度。
大型交易所享有較佳的流動性與較快的交易結算速度,這些優勢是較小競爭者難以輕易模仿的。研究強調,流動性池仍高度集中於主導平台,形成一個自我強化的循環,對試圖擴展市場份額的新創公司不利。新平台不僅在用戶獲取方面面臨困難,還在獲得必要的銀行合作關係以提供基本法幣轉換服務方面遇到根本性障礙。
研究分析指出,對所有平台一視同仁地施行統一的合規框架,無論其規模或風險狀況,都會對較小的運營商造成不成比例的負擔。研究人員認為,為高交易量交易所設計的監管要求,在應用於交易量較低、風險較小的平台時,可能會過於嚴苛。
朝著彈性、風險比例的監管邁進
參與此次監管審查的官員已表達對於重塑銀行規定在加密貨幣交易所行業中應用方式的開放態度。政府討論的焦點轉向是否可以採用差異化的合規框架,更好地反映不同平台的規模與風險暴露。
根據參與政策討論人士的報導,監管機構正在探索階梯式合規標準,可能允許採取比例性監督,而非一刀切的規定。這一潛在轉變反映出認識到,處理有限交易量的小型平台具有較低的系統性風險,或許更適合採用更具彈性的銀行安排。
FSC的內部分析建議,若能打破專屬銀行的限制,將有助於促進競爭,同時維持必要的保障措施。通過為低風險運營商提供多重銀行合作或替代結算安排,韓國可以多元化交易平台,並削弱目前由市場領導者享有的結構性優勢。
加密監管與銀行模式審查同步推進
銀行模式的重新評估是在影響韓國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更廣泛監管演變中進行的。立法者正推進數字資產基本法的第二階段,旨在建立一個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
關於這項擬議立法的討論涉及多個複雜議題,包括對韓元掛鈎穩定幣的監管處理。該框架將允許發行穩定幣產品,前提是儲備資產由授權的保管人持有。然而,政策分歧仍在,是否應由專門的監管機構在發行前預先批准穩定幣發行商。
立法時間表延伸至2026年,立法者故意延長提案截止期限,以便在有爭議的問題上達成共識。李在明總統公開支持這一監管倡議,並敦促官員以兼顧傳統金融公司與新興科技平台的方式,完成政策架構。
官員們計劃將銀行模式審查的結果直接納入數字資產基本法框架,確保對銀行規定的改革與更廣泛的監管目標保持一致。這種整合方式表明,韓國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銀行問題視為整體數字資產政策的一部分,而非孤立議題。
銀行模式審查與立法推進的融合,反映出一種成熟的監管理念——在促進加密交易所創新與維護金融穩定與消費者保護之間尋求平衡。隨著這些進程的展開,韓國的做法或能為其他司法管轄區在市場准入與合規要求之間的緊張關係提供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