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廣場創作者新春激勵正式開啟,發帖解鎖 $60,000 豪華獎池
如何參與:
報名活動表單: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7315
使用廣場任意發帖小工具,搭配文字發布內容即可
豐厚獎勵一覽:
發帖即可可瓜分 $25,000 獎池
10 位幸運用戶:獲得 1 GT + Gate 鸭舌帽
Top 發帖獎勵:發帖與互動越多,排名越高,贏取 Gate 新年周邊、Gate 雙肩包等好禮
新手專屬福利:首帖即得 $50 獎勵,繼續發帖还能瓜分 $10,000 新手獎池
活動時間:2026 年 1 月 8 日 16:00 – 1 月 26 日 24:00(UTC+8)
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9112
今天有個資訊,很多人可能沒注意到。
上海二中院近期專門開了個研討會,討論的是涉虛擬貨幣案件怎麼統一尺度。
涉及洗錢,不是只看“結果”,更是看你當時知不知道錢是有問題的,不能一刀切地按結果倒推責任。
只要你主動去做“掩飾、隱瞞資金來源和路徑”的行為,在認定上就已經非常敏感了,不需要等到錢洗乾淨才算。
單純自己持幣、交易,一般不被當成經營行為,但如果你明知道對方在做非法或變相的換匯操作,还用虛擬貨幣幫忙倒一手,情節一重,性質就完全變了。
幣圈不是不能參與,但做中間角色的人,真要想清楚自己站在哪。
有些事情可能當時覺得就是幫個忙、賺個差價,但是法律認定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以後也少給身邊人透露自己是炒幣的,對他好對你自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