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與秩序從未真正存在過。各國在符合自身利益時會遵守,當後果微不足道時則會忽視。



它只在一個超級大國的影響下半獨立運作。如今有多個大國,執行已毫無意義。

而那些曾經遵守的人也別無選擇。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讚賞
  • 留言
  • 轉發
  • 分享
留言
0/400
暫無留言